“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当我们许多人从小哼唱这首歌时,就知道,捡到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我们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承至今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拾金不昧是一个人良好的道德和崇高风尚的具体体现,也就是当今和谐社会美好乐章的一个音符。在我们的维安,这种正能量也是处处可见。
2018年12月13日上午11点40分左右,天津滨港大队鑫同分队保安队员杨毛祥,在食堂用餐时捡到一枚金戒指,该队员第一时间将金戒指上交,并将情况上报给大队部以及园区运营分公司领导,在大队部和滨港公司联合行动下成功找到失主,目前已将戒指物归原主。
2018年12月15日上午,广州市昭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失主企业)的二位经理亲自来到滨港大队办公室,送来“拾金不昧、奉公廉洁”的锦旗,并带来现金红包若干元,被我们婉拒。据查,该枚金戒指按市值价上万元。同时天津滨港公司为杨毛祥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做出高度表扬,并倡导保安大队继续学习并发扬拾金不昧、奉公廉洁的精神。
面对金钱的诱惑,我们的保安队员不为所动,选择主动上交财物,拾金不昧虽是小事,但充分展现了广东中保维安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保安人员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杨毛祥同志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不仅为保安员同事树立了榜样,更为中保维安播下了“诚信、友善”的种子,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愿这种美德在中保维安继续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