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有下列情况下考虑报废:
1)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及部件磨损破坏,设备效能达不到要求且不能修复。
2)设备技术陈旧落后,无形磨损严重,经济效果差,经济上分析结论更新胜于大修。
3)因以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使用,建筑物改建不能拆装的。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危险事故的。
5)设备耗能大、污染环境严重,国家管理部门规定应予淘汰的产品。
2、设备报废由项目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工程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后报公司批准,其中产权是属于业主的设备,需报废的还须报请业主委员会批准。
3、设备报废后,报废
设备由(公司库房或业委会)进行利用和处理,残值回收凭据报财务部注销设备资产,同时注销台账和卡片。